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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11-29   来源:    阅读:

西安外事学院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7〕9号)等文件要求要求,完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本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专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共八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由西安外事学院党政办公室编制,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安外事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029-88751010)。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西安外事学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树立政府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优化体制机制,提高公开水平。经过人员调整,优化体制配置。在明确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以学校党政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由学校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规范制度建设,推进清单落实。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修订了《西安外事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学校组织相关人员经过调研,制定了《西安外事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受理等制度,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陕教秘办〔2014〕5号)有关要求,制定了《西安外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事项细化方案》,学校各工作部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业务办公室为单元,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

(三)巩固督查力度,加强保密管理。一是学校在优化人员配置,调整组建新的信息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的基础上明确各个信息公开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员,同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学院、工作部、直属单位所负责的网站建设和信息更新、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时限期进行整改。初步构建完成以信息公开监督协调小组为中心,各业务办公室协同联动的督查机制,成效显著。二是同时加强保密管理,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际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学校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四)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宣教工作。一是本学年度学校加大信息化校园建设力度。学校经过多方调研反复论证,设计并启用了版面更加优化、功能更加全面、信息公开效果更好的新版信息公开网。通过整合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数字化校园办公系统,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公开格局。

二是结合微博、微信及其他新媒体应用,构建新型信息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为社会公众及时获知学校信息提供新渠道,加强学校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是充分发挥教代会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将其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通过代表提案,回应师生员工关系问题

四是发挥校长信箱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校长有约”座谈会,让学生真正参与到学校民主管理中来,加强校领导与广大学生的沟通交流,广泛接受学生意见,并进行具体落实。

五是为切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信息公开工作,借助对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机会,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交流、走访沟通等方式跟校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学校门户网站、OA协同办公及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7学年度,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网站、OA协同办公系统主动公开信息4248项(条);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500条;通过校园广播发布信息600条。内容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有关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收费标准等财务信息等。

(二)通过校报、校刊等途径公开信息情况。通过校报、校刊等途径公开信息情况。学校编辑出版《西安外事学院》校报及专刊 6期。学校各类大型会议活动主动邀请媒体参加,累计邀请媒体170人次,校外媒体对西安外事学院的新闻报道数量共计327条。

(三)通过会议、文件等公开信息的情况。2016年度学校通过董事会、校务会、党委会及其他多类会议活动,依法公开会议内容,让师生及公众了解学校决策信息。按照学校公文分类,对党委思想宣教、教育教学、稳定安全、人资财管理、科研成果文件予以公开。

(四)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情况。一是在二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学校领导将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和其他专项工作,向全体教代会代表通报。学校高度重视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落实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二是召开第二次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将党委工作、纪检工作向全体党代表通报;三是学校还通过各类手册、宣传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利用校内公告栏、宣传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广播台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三、专项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清单网址:http://xxgk.xaiu.edu.cn/)

(一)招生考试信息。招生信息公开主要项目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渠道等。学校招生章程编制完成后经过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审核确认后分别通过校园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校内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明确包含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学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等信息。学校根据审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再上报省招办审核。学校将招生计划公示在校内公开栏、校园网上,省招办将招生计划公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与检查。为及时解答考生疑问以及获取社会反馈的问题,我们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网站、电子邮件、咨询电话、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西安外事学院无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情况。由于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效果良好,未收到有关投诉或举报的情况。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将学校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及时公开。在每年开学注册的收费环节,学校在收费现场向缴费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还设立并对外公布了价格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落实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建立受理举报机制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三)资产、基建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所规定的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进行信息公开。具体包括:单位名称、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单位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岗位职责等基本信息。二是学校通过西安外事学院校园网发布《西安外事学院存储高可用及备份平台项目招标结果公示》《西安外事学院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外事学院四号书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西安外事学院餐厅油烟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结果公示》《西安外事学院“教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招标公告》《西安外事学院钢构楼、古琴楼综合布线项目招标结果公示》《西安外事学院教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招标结果公示》等涉及设备采购、基建工程项目招标、中标结果等十余项。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招聘工作方面。《西安外事学院2017年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西安外事学院体育场馆中心副主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西安外事学院主页及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二是职称评审方面。《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西安外事学院第一届“爱岗敬业、感恩奉献”奖评选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类任职文件分别在OA平台上和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发布;三是教师进修、公开访学等通知公告在OA协同办公平台发布,方便师生查询。

(五)教学管理工作公开情况。学校通过西安外事学院信息公开网、教学管理办公室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网络平台对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学籍管理等制度和相关情况做了信息公开。一是2017年申请学前教育、经济与金融、播音与主持艺术三个本科专业,经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评审、校领导审定,学校对三个拟申报专业在西安外事学院官方网站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二是2016-2017学年共开设课程1414门次,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30.56%到74.56%,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24.3%到31.7%,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比例为91.7%。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规章制度方面。今年学校全面开展规章制度修订工作,修订了《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西安外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西安外事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西安外事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西安外事学院“十佳大学生”、“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评选办法》等6项制度,在信息公开网、学生教育办公室网站进行了公示,并向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印发了文件。

二是各类学生评优方面。学校根据《西安外事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西安外事学院“十佳大学生”“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评选办法》等,先后组织开展了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辅导员及先进班集体、第七届“十佳大学生”“第三届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等系列评优工作。2015—2016学年度全校有172名同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50名同学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推出了9个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校级先进班集体;苏瑞等10名同学被评为第七届“十佳大学生”;邱喆等10名同学被评为第三届“十大校园之星”;2017届毕业生中有133名同学被评为优秀毕业生,43名学生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干部。

三是奖学金、助学金方面。学校2017年根据《西安外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西安外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西安外事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外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外事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外事学院帮困助学管理暂行办法 》等评审、发放国家奖学金18名,金额14.4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403名,金额201.5万元;国家助学金5920名,金额800万元;学校奖学金8名,学校帮困助学金49名;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在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学校帮困助学金评审中,实行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获评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以文件形式印发全校,并在校园网公示一周。

七)其他。稳定办、安保办就校园安全等突发事件,后勤办就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处置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因公开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7年度,学校未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充分认识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推动作用,并通过多种途径调动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六、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经验主要为: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二是制度细节完善,主体责任明确。三是创新工作思路,各二级单位联动。

(二)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信息公开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探索。

(三)改进措施:一是抓好我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将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作为评价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考评指标。真正提高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并以此推动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区别情况分类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包含学校校务、党务、教务、校情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凡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实践。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借鉴其他高校的先进经验,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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