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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1-12-0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西安外事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0-2021 学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二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带头培育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决策和部署。

(二)模范履行工作职责

认同学校校园文化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践行《为师修己歌》,认真执行辅导员工作的“九项职责”,坚持正确的思想教育与价值引领,在党团建设方面卓有成效,能营造积极的学习氛围,有效解决学生心理问题和应对危机突发事件,能组织学生开展书院文化活动,落实“见面问声好、弯腰捡纸巾”,提升学生的品德修养和文明行为规范。

(三)积极开展班级建设和管理

认真抓好班委会和党、团支部队伍建设,班集体凝聚力强,严格落实班级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指导督促学生学习,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学风建设卓有成效

所带班级学生整体积极向上,班风、学风、考风表现好,成绩优良率、考研率、各类考级通过率、就业率等位于学校前列,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五)积极参与书院建设和“三进”工作要求

在书院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和学生养成教育,引导学生认

真落实《为生律己歌》与《德育教育与行为养成十项规定》的要求;深入学生课堂、宿舍,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相关工作的记录完备,主动与任课教师、学生家庭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

(六)善于运用网络思政凝聚学生

能灵活运用新媒体技术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助、心理咨询等;注重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能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育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七)注重自身的理论学习和综合能力培养

积极参与学生工作研究,学生工作有方法、有特色、有创新,工作实绩明显。积极参加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优秀工作案例评选、优秀论文评选、博文大赛等活动。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资助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工作得到普遍好评。在理论研究或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八)在工作期间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的言行。

三、评选名额

序号

部门

名额

1

商学院

3

2

人文艺术学院

4

3

医学院

2

4

工学院

2

5

国际合作学院

2

合计

13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或部门推荐。

2.各学院研究确定“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西安外事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表》,附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报送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抽查候选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记录及档案。

4.审核无误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负责。要保证民主推荐,公平、公开、公正,以评促建,树立楷模。严格按照条件评选,避免论资排辈,轮流参评等现象发生。

2.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组织好评选工作。对于不履行工作职责要求,在工作期间有重大责任事故等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补报。

3.各学院将“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个人事迹等材料于 11月10 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