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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共西安外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9-12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安全稳定的假期,现就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安排部署,抓好关键节点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师生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结合《西安外事学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把深化作风建设作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重要一环,切实把严的标准立起来,把实的作风树起来。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了解、及时发现分管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二、筑牢底线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严禁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要求中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敷衍塞责、消极应付;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学生及家长宴请;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土特产品、有价证券等;严禁让管理、服务对象或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参与管理、服务对象或学生及家长出资邀请的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手机卡、图书、报刊、培训辅导、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发挥教师这一职业示范榜样作用,坚决抵制酒驾醉驾、失德失范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坚决防止出现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等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将积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挥震慑警示作用,维护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校纪委委员、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协助学校纪委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纪检监督工作格局,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029-88751568

监督举报邮箱:xxjd@xai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外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