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外事学院文明学院、文明单位评选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激励全校各单位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文明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商学院、医学院、工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创业学院、老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产业学院;
文明单位:各直属单位(含体育运动中心、图书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工作部各业务办公室。
二、评选名额
文明学院2个;文明单位4个。
三、评选指标
文明学院评选指标涵盖:1、领导班子及思想作风建设(中心组学习情况、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执行情况、精神文明创建情况)。2、教学科研情况(教学管理情况、学科建设情况、产教融合情况、教学科研成果)。3、队伍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年度考核情况)。4、学生工作(有学生的学院填写: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情况、辅导员和正蒙导师工作情况、社团文化活动情况、党建和共青团工作情况)。5、其他工作(宣传工作、工会工作等)。各项指标得分比例为20:25:25:20:10(无学生的学院学生管理20分均摊在其他4个项目中)。
文明单位评选指标涵盖:1、思想作风建设(思想政治理论武装、转变工作作风、党员模范作用发挥情况)。2、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3、业务工作(领导能力、部门业务能力、部门工作研究与创新情况)。4、其他工作(宣传工作、部门网站维护、办公环境、档案工作等)。各项指标得分比例为20:30:30:20。
四、评选方式
1、各参选单位对照评选指标完成申报材料的撰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不超过800字,同时提供书面支撑材料;完成附件1表格填写。
2、由校领导、工作部部长、部分教师、行政人员、学生组成评选工作组,通过查看资料、走访调研、综合评议等工作程序产生文明学院和文明单位。学校统一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评选活动作为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总结成绩、发掘亮点、提高水平、再创佳绩。
2、时间安排:2021年11月10日至16日,申报部门填写并报送资料;16日至18日评选工作小组评选;19日至21日公示。
3、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人邮箱,纸质材料送学校人力办(西楼4007办公室)。
西安外事学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