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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外事学院委员会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评制度
发布单位:西安外事学院      发布时间:2022-09-07      点击数:

                                中共西安外事学院委员会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评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深入了解思想政治理论课堂教学情况,沟通教学信息,掌握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亲和力和针对性,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立德树人,结合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要求

1.学校领导要带头听课,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 2 ,各二级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 2 次。学校领导听课的目的旨在深入教学第一线,加强领导与师生的沟通,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思政部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3 次,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3 次。听课的目的旨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3.全体思政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至少 2 次,鼓励课程交叉听课。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质量,教师互相听课的目的旨在切磋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听课事先可不打招呼,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教师听课。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

5.听完课后,听课教师和授课教师要主动交换意见,探讨相关的教学问题。

二、听课方式

1.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以组织重点听课、观摩听课等。

2.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学校督导组成员的听课范围是全校本科、高职所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各二级学院领导以听本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

3.听课内容包括:教学环境、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三、听课的组织管理

1.各级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要自觉遵守听课制度。

2.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环境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3.思政部负责监督和管理全校听评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的执行情况。听课记录统一到思政部领取,学期结束后由思政部统一汇总存档。

四、听课结果及处理

对于校院两级领导听课的结果作为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选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讲课存在一定问题的教师,限期整改。不主动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教师调离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岗位。

 

 

                                          中共西安外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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