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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统战制度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西安外事学院      发布时间:2022-09-07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保持 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 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及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学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议目的 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的方针,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范围 全校中共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流动党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三、评议内容 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岗位职责情况开展评议。

(一)理想信念。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 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 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工党员在工作中是否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党员能否团结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实践活动,在工作和学习中成绩突出。

(二)政治态度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能否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三)关键时刻。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能否冲在前面。

(四)遵章守纪。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有无违反党纪、校规和社会道德的行为。

(五)群众反映。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群众观点、群众态度是否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群众反映是否良好。

四、评议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部署,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具体组织实施,以党支部为单位结 合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

1.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 文件,学习与民主评议有关的党内规定,重点进行理想信念教育、 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标准教育,明确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自我评价。组织党员严格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本人思想、工作实际,通过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的谈心活动,自己找、同志帮、群众提,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查找问题与差距,分析主要原因,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并对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党员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查摆问题不深入、剖析根源不深刻、努力方向不明确的,应重新撰写。

3.民主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进行党性分析,党员之间进行互相评议,摆问题、提意见。各党总支要派员列席会。按“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范围为本支部全体党员,也可邀请师生代表、服务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分别计票统计。

4.确定等次。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平时掌 握的党员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一名党员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控制在党支部党员数的 10%左右。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定比例、 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党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 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课堂、 公共场所或网络媒体公开发表、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对师生困难和诉求漠 不关心,办事推诿扯皮,与师生争利,甚至侵害师生权益。 四是学习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不到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简单应付。以忙于教学、科研、学习等为借口,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领导干部不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政治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失范。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贪图享乐,情趣低俗。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不端,在科研工作中造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上课信口开河,传播有害言论,片面误导学生。违反诚信,考试作弊,造成恶劣影响。

5.审批程序。对不合格党员由党支部委员会作出初步认定, 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各党总支研究审批后形成初步处置意见, 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预审。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 通报对拟处置党员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党支部表决情况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党总支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党总支研究提出意见,党委组织部审查,报学校党委批准。评议结束后,党总支将党员评议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党员的评议情况及结果,党支部要向党员本人反馈,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民主评议的情况。对民主评议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党支部要指导党员制定切实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6.评议结果的处理。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将作为学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内表彰、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时间一般为 1 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 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对被劝退、除名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被处置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按《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 条例》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对本人作出回复。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 于正式党员,但不确定等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和管理监督的有效途径,对于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党总支书记是此次工作的第一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把工作做细做实。

2.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周密部署。要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 及时督促检查,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3.严格程序,慎重处理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慎重,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程序严格、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检验。

 

 

                                      中共西安外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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