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根据学校《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西外院纪〔2019〕11号)规定,我校第一届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任期已满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决定聘任第二届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现就推荐第二届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熟悉、关心、热爱学校发展,具备履行监督监察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有全局观,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热心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四)密切联系师生群众,在学生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能认真了解和反映师生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五)遵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的相关会议、学习和活动。
二、聘任程序
按照学校《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程序聘任。由各学院党委初定拟聘人选(教职员工或学生),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特邀监督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报校党委批准后进行公示,发文公布特邀监督员名单,颁发聘书。
三、分配名额
序号 |
学院党委 |
名额(人) |
1 |
人文艺术学院党委 |
7 |
2 |
商学院党委 |
4 |
3 |
医学院党委 |
4 |
4 |
工学院党委 |
3 |
5 |
国际合作学院党委 |
2 |
四、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党委认真填写《西安外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推荐表》(附件),党委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纪检监察办公室邮箱:xxjd@xaiu.edu.cn。
联系人:高辉 联系电话:88751568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外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推荐表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