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校国际化项目的发展,赴海外留学生的数量与日俱增,为了加强对赴海外学生的管理,国际交流中心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学生报名赴 (国家/地区)留学项目并且缴费办理完出国手续后因为自身原因而放弃出国,学生需承担占用名额之责任,并且办理出国所需一切培训费用概不退还。
在留学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事情,维护祖国荣誉,遵守当地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
在国外留学期间要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每个月写文章传照片汇报自己的学习与生活状况,并且记为平时成绩。
学期中不得私自缺课无故回国(节假日除外)。如有事回国需向外方和我校项目负责老师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回国。无故私自回国者,取消留学资格,学分不予兑换,所有费用不予退还,并受学校纪律处分。
留学期间,遵守学校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旷寝。国外大学相关负责老师会及时向我校反馈学生各项表现情况,一旦有违纪现象发生,该生会被立即勒令回国,不得继续留在国外学习,并且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1学年年或1学期留学期间要修满学校规定学分,并且力所能及的选修专业相关科目,以便回国后学分互换。
不允许在校外住宿,要遵守学校宿舍纪律,不允许旷寝、私自换宿舍、留宿外人,不遵守学校宿舍纪律者将会被勒令退馆。
预定留学期限结束后按时返校报到,若有计划继续留在国外深造则需提前向校方汇报,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项目结束后的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持学分兑换表和学生出境交流总结表,到国际交流中心进行学分兑换,超过2周者,不予兑换学分。
本人已经清楚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后果并接受学校处理。
注:(本须知学生本人及校方各持一份)
学生签名:
日 期: